索引号: | 002564301/-01308 | 成文日期: | 1970-01-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湖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湖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2019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内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湖州”门户网站(www.huzhou.gov.cn )市交通运输局栏目和湖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http://jtysj.huzhou.gov.cn/xxgk/zcwj/index.html)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州市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湖州市二环西路2008号,邮编:313000,电话:0572-2023237,传真:0572-2021663)。
一、总体情况
(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2019年,我局继续严格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08条,其中局门户网站1235条,政务微 信602条,政务微 博471条。通过图片、图表、视频、小故事等多种方式,及时全面深入地公开我局政务信息。
(二)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2019年,我局共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且为网络申请。由于申请人申请的“高速公路征地补偿办法和补偿标准”不属于我局信息公开范围,已建议申请人向当地县(区)人民政府申请公开。
(三)加强政务信息公开。2019年,我局围绕枢纽门户城市建设,申苏浙皖、申嘉湖高速公路市本级路段实行差费化收费等召集2次较大规模新闻发布会。公开规范性文件及配套的政策解读6次。通过市政府官方网站解读、回应民生关注的交通热点问题13次,开展在线访谈3次,日常利用政务微博回复群众关切32次。
(四)优化整合平台建设。一方面,根据市政府统一要求,及时调整完善主动公开目标事项,形成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4大类政策法规、重大决策公开、重点改革任务、民生实事、重大决策执行等24项一级目录的主动公开事项。另一方面,整合交通系统7家局属单位网站内容,并及时对我局门户网站内容进行更新和维护,定期检测系统,确保政务公开平台畅通无阻。
(五)认真做好监督保障。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制定了《湖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管理办法》,明确了局机关各处室政务公开职责分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针对经第三方评估需整改完善的问题,我局及时召集各处室召开问题整改会议,迅速对相关政务公开事项进行增加、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21 | 减少4 | 2325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56 | 0 | 76557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36 | 减少108 | 9700 | |
行政强制 | 8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212 | 8842.94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的)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给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 (申请人自行撤回申请) | 1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然而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特别是重点领域、民生关切信息主动公开的数量还需进一步增加;二是政务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形式的丰富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部门人员对政务公开意义认识不足,导致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处于被动状态。下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一是增加在民生关切的交通重点项目,如中心城市轨道交通、杭州绕城高速西复线、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数量,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对交通工作的知悉度;二是提高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加强公开形式的丰富性,做到政策、决定、文件、通知正式成文后,会议、新闻发布会结束后,力争一周内通过图文、图表、视频等多种形式及时进行发布;三是强化对交通系统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邀请市府办政务公开处等专家老师对系统干部职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高系统人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素质的同时,促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从而进一步提升其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