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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发布时间: 2020-10-30 字体:[ ]


2020年9月29日9时17分,湖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湖州市康山大道华东大道华东师大湖州实验中学工地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XXXXXX自卸货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唐某某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唐某某驾驶浙XXXXXX自卸货车从西塞山路运输渣土至红丰路延伸段,运输过程中存在渣土掉落的现象。浙XXXXXX自卸货车所有者是湖州中通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并决定给予你单位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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