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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共湖州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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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局属各单位党组织、局机关党总支:

现将《中共湖州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州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2020年6月28日



中共湖州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委2020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市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部署,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深化推进清廉交通建设,为加快推进“长三角枢纽门户城市”建设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结合市交通运输系统工作实际,现制定中共湖州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局党委责任清单

局党委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负全面领导责任,主抓直管,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1.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两个维护”贯穿交通运输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坚定不移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湖州市交通运输领域落地生根、落实见效,以实际行动持续推进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止和纠正“七个有之”,切实做到“五个必须”,始终与中央和省、市委思想同心、目标同向、步调同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坚决落实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争先创优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最严的纪律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2.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发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带动作用,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抓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湖州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统筹抓好理论学习、业务提升、实践转化。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凝聚推进新时期湖州交通运输高质量赶超发展的思想共识,践行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的初心使命。把新时期湖州交通赶超发展需求和交通强市建设的形势要求,转化为履职尽责、攻坚克难、担当作为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全面抓好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

3.传导压实主体责任。着力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健全局党委主体责任、驻局纪检检察组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四责协同”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层层压实责任,筑牢战斗堡垒。用好廉政约谈、诫勉谈话和任前廉政谈话等方式,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强化对局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指导检查,上下联动全面推进完成巡察整改工作,加强巡察整改情况“回头看”,建立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

4.驰而不息严纠四风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持续发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各种形式的反弹回潮、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紧盯重要时点,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强化政务督查,严格控制会议数量、文件数量、三公经费,提高会议效率和公文质量。

5.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改革,规范权力配置,推动构建权责透明、统一的运行机制。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健全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有效机制,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全面梳理排查权力运行风险点,健全风险防控举措。纵深推进交通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划清政府与市场边界,重点针对交通建设领域廉政建设薄弱环节出台相关防控举措和规章制度,强化刚性制约。

6.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按照“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要求,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把对党员干部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的监督管理。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7.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聚焦党支部建设,深化“双创双全”组织力提升工程,努力打造标准化、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基层党组织。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提炼打造一批理念内涵深、工作措施实的支部特色党建品牌,带动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整体水平。

8.严格选人用人。树立鲜明的重实干重实绩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把政治过硬、品德高尚、勇于担当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严肃选人用人纪律。开展干部选拨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

(一)房石磊同志

履行好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抓班子、带队伍、做表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取得实效。

1. 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当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推动者,强化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定期听取各党委班子成员分管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听取局属单位党组织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汇报,研究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强化“两个责任”联动,支持配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定期沟通情况。

2. 部署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签批有关重要文件和材料,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指示,落实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的要求。

3. 传导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与分管领导、局属单位党组织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传递机制。督促班子成员落实责任,推动发展与党建同抓,业务与党务齐管。定期与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地方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督促整改。

4.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党纪党规,以身作则,对重大项目、重要政策、重点问题,自觉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落实“五不分管”、末位表态要求,加强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治化建设,维护班子团结,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抓常,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作为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推动落实。

5.抓实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强化分析研判,定期召开会议听取、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工作,结合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情况,研究采取对策措施。

(二)孟立忠同志

对分管处室和联系单位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加强交通财务管理。推进局属各单位健全内控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提升各单位财务廉政风险防控能力。加强部门预算编制中对交通资金管理关键环节的控制,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指导、监督、检查、服务。加强对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的监督检查。

2.强化内部审计监督。认真落实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有关制度,按计划对局属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及时发现问题、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组织指导实施市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审计;指导市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协同配合国家审计部门工作。

3.在加强运输领域行业监管的同时,强化对党风廉政工作的把关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减少微观干预,激发市场活力,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运输市场环境。加快推进长三角物流中心建设。奋力攻坚国家“公交都市”创建验收,全面办好交通民生实事。

(三)芮振华同志

对分管处室和联系单位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在加强港航管理的同时,强化对党风廉政工作的把关。科学编制港航领域规划和水路基础设施养护年度计划,拟定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牵头港口物流发展。加大水上通航秩序监管。规范港口管理工作,严格岸线使用审批,确保岸线资源有序高效合理利用。

2.在巩固提升内河水运转型发展成果的同时,强化对党风廉政工作的把关。完成示范区标准体系框架搭建。加快完善水运基础设施。力争完成《湖州港总体规划》批复。

3. 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关。全面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出一批便民利企改革新举措,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由网上、掌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推行信用承诺审批。开展交通公共服务提升专项行动,打造交通公共服务领域“浙里畅行”品牌,更好提升群众出行体验。

(四)倪建国同志

对分管处室和联系单位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督促局机关各部门和局属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局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入心见行,对局属单位持续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检查,进一步推进主体责任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各级党组织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推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基本制度。

2.加强思想教育引领。深入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抓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湖州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及时跟进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会议精神。丰创新富学习形式,增强党员干部的学习主动性,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强化廉政教育,牵头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

3. 加强意识形态和行业精神文明工作。具体负责定期分析意识形态形势,研究采取对策措施。指导局属各单位加强意识形态管理,守牢守好意识形态阵地。做好交通行业新闻宣传和舆情管理和分析。深化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最美交通人”培育选树活动,弘扬向上向善向美丽、见人见物见行风的交通风尚。

4.推进清廉交通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主持编制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督促各单位将党纪政务处分执行到位。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新形式新动向,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死灰复燃、反弹回潮。

5.严格规范选人用人。严格执行选人用人规定程序,配好配强领导班子,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和 “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确保选人用人风清气正。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社团兼职等日常管理制度,重点整治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抓好离退休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6.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严格落实《湖州市交通运输系统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和审批制度。督导下属各单位制定完善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的制度规定,加强日常监管。

(五)赵列克同志

对分管处室和联系单位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在高质量抓好“四好农村路” 全国示范市试点工作的同时,强化对党风廉政工作的把关。全力助推德清县、南浔区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区),吴兴区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区),奋力打造“四好农村路”建设典范区域。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项整治,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

2.在加强交通战备管理工作的同时,强化对党风廉政工作的把关格落实国防交通项目建设申报和建设管理程序,指导国防交通储备物资管理工作,加强国防交通专业队伍建设,及时对接解决部队交通运输保障问题,督导推进交通运输军民融合工作落实。

(六)周云龙同志

对分管处室和联系单位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在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管理的同时,强化对党风廉政工作的把关。聚焦港口危化品、“两客一危”等重点领域,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保密、调查等程序。

2.在加强交通信息化建设的同时,强化对党风廉政工作的把关。强化智慧交通统筹规划、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按照规范程序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运维,加强综合交通数据资源整合,持续优化综合交通智慧中心,推进智慧交通建设发展。

(七)沈建荣同志

对分管处室和联系单位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在规范交通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工作的同时,强化对党风廉政工作的把关。加强交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和审查,严格把关项目预可报告、工可报告评审。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投资计划,按照原则严格把关。牵头编制完成《湖州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2.加强对交通建设新模式的监管。着力解决交通项目投融资体制和建设管理机制改革背景下,不断出现的新模式(PPP、EPC等)给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工作带来新的问题,给廉政建设带来新的考验。修订有关制度规定,指导规范新模式建设项目的合同履约、建设管理、界面划分等工作,降低项目廉政风险。

3.进一步规范交通建设市场秩序。深化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及时曝光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加强信用交通建设,完善信用信息采集、考核评价和奖惩体系,推进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重点领域诚信建设,推进信用建设与交通执法联动机制。规范交通建设审批流程,深入推进交通建设审批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八)谢  冰同志

领导驻局纪检监察组按规定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督促驻在单位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指导综合监督单位纪检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

(九)李向东同志

对分管处室和联系单位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紧扣市委市政府、省厅重点工作任务、省领导批示和局党委中心工作,建立年度重点工作督办清单,采取跟踪督查、联合督查、专项督查等形式,针对落实工作不力的情况,定期专题通报,及时督促整改。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和文件。

2.规范做好机关服务保障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管理规定。按标准规范配备办公用房。按照财务制度及政府采购规定公开透明的做好办公用品、物资采购以及基建维修等后勤保障工作,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规范用车审批。

3.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部门建设,严格决策程序。切实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全面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推进依法决策。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相关事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等专业力量作用。

4. 强化交通运输法制把关,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执法监督指导。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开展行政执法暗访,以执法热点难点问题为暗访重点,全面发现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广柔性执法,推行轻微违法行为责令承诺制。结合非现场执法、“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执法数字化建设,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管模式转变。

三、总体要求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

(一)压紧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局党委抓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到单位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中,做到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二)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党委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抓好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联系单位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责任制落实到业务工作全过程。分管领导要定期听取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带队对联系单位进行全面从严治党检查;每年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要坚持业务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两手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到各项中心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做到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

(三)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要认真履行职责,在驻局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按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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