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 《浙江省公路条例》集中宣贯活动
来源: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发布日期: 2020-09-10

为切实履行和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浙江省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宣贯和实施工作,提高公路建管养运法制化水平,更好服务交通强市建设,自今年7月开始,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创新“四化”内容,从“宣传资料丰富化、宣传形式多样化、宣传手段实践化、宣传对象全面化”四大方面着手,坚持普法宣传与执法宣传两手抓,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条例》集中宣贯,推进湖州宣贯实现“三个全覆盖”。

一是上下齐动聚合力,执法队伍学习全员全覆盖。为促进《条例》入脑入心,湖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学法课堂搬入手机终端,发起了以“勤学法例、善用法”为目标的学法积分活动。政策法规科在工作的钉钉群上成立“湖州交通执法学习圈”,每个工作日发布1至3条《条例》相关学习动态,执法人员每学习完一条《条例》内容就会自动积一分,“积分榜”实时刷新,自动显示排名。钉钉群学法这种创新的方式打破了原有线下课堂对于时间、地点的限制。此外,7月21日开始,湖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已率先举办三期综合执法知识培训班,分别开展《条例》理论、实操指导。并以党小组专题学习、支部集中学习、座谈研讨、领学宣讲等形式,当好表率引领学、以考促学推动学,培训和操练执法人员346人次,发起党课集中学3次,对照新旧条例开展研讨活动1次、《条例》知识测试1次,帮助党员干部、执法人员将《条例》全方位学深学透。

二是突出重点有讲究,执法对象、执法场所宣贯全覆盖。为提升群众对《条例》的理解和支持,湖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针对宣贯对象的全面化,从宣传资料丰富化、宣传形式多样化着手,积极协调各涉路管理责任单位参与,形成宣贯合力。不仅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超限运输检测站等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口号,悬挂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形成“静态”宣贯;而且专门成立《条例》宣贯小分队,联合志愿者向物流园区、社区居民、公路沿线企业宣传新《条例》。尤其是9月1日集中宣传日当天,薛建忠副队长带队赴鑫达物流园区等地开展宣贯工作检查和“送法入企”活动,各直属大队分别组织开展湖州服务区“夏日送清凉”暨《浙江省公路条例》宣传活动、爱山广场《条例》宣讲活动等,市物流协会、货运驾驶员、社会公众等纷纷表示全力支持《条例》实施,使新《条例》的“动态”宣贯多了一些温暖的传递。截至目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共设置了13个宣传咨询点,出动普法人员和志愿者228人次,累计电子屏宣传35块、悬挂横幅80条、展板30块,咨询3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9000册。

三是严格执法树权威,执法行动全覆盖。徒法不足以自行,良法还需善治。为此,湖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执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现场流动检测、错时稽查、视频监控、非现场执法等手段狠抓涉路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整治,借机促进《条例》宣贯,重点凸显新旧处罚规定的不同之处。同时,加强联动协作,拓展跨区域执法,积极响应由“长三角道路运输稽查联席会议”审议签署的《长三角超限超载数据共享方案》《长三角地区严厉打击“百吨王”超限超载货车联合整治行动合作协议》,加强省际治超执法联动,提升了治超治限的全面性。宣贯期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889人次,检查货运物流企业、高速服务区经营者、在建工程累计1027家次,检查营运车辆9114辆次,卸载货物397吨,立案处罚106起,停产停业1家。

下阶段,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继续利用学法圈、党员学习等贯彻《条例》,深化和长效开展涉路交通运输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把大案要案查办过程变成《条例》普法公开课,在全行业弘扬《条例》精神、树立依法执法、依法护路意识,进一步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完好,促进公路事业发展,推进高水平交通强省建设,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