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 年度中国公路学会 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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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 励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23 年度中国公路学会科 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总体要求
为全面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 战略,奖励在公路交通科学技术进步活动、推进实施标准化战 略和标准化活动、以及促进科学技术普及活动中真正做出创造 性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调动科技工作者、标准化工作者和科普 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建设交通强国和科技强国,现 面向公路交通运输行业开展 2023 年度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 申报工作。
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聚焦行业原始创新、关键核心技 术攻关和“卡脖子”问题突破,重点支持原创性、引领性行业 科技成果,支持交通运输现代工程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和前沿 引领技术成果, 鼓励 “专”“精”“特”“新”技术创新成果, 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科技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标准类) 旨在推动标准化与科 技创新互动发展,助力先进适用科技创新成果融入标准、促进 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实现标准化事业健康发展。
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科普类) 旨在加强公路交通行 业科普能力建设,向社会普及公路交通运输科学文化。
奖项的申报工作按照“奖励办法”规定执行,各推荐单位 及申报单位的科技主管部门应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
二、申报形式
申报分为推荐申报和直接申报两种形式。
1.推荐申报: 由申报单位在线填写申报书,经推荐单位审 核后择优推荐提交至中国公路学会。
推荐单位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学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路学会,福建省高速公路学会,江苏省综 合交通运输学会公路分会,具备推荐资格的部分国企、央企、 高校、科研院所(名单详见附件 1 )。
2.直接申报:无推荐单位的可由申报单位在线填写申报书 并直接提交至中国公路学会。直接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
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标准类) 和中国公路学会科学 技术奖(科普类)采取直接申报方式进行。
三、项目基本条件
1.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
( 1 ) 申报对象应具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主管部门 或省级及以上行业学(协) 会出具的评价(审) 证书,技术开 发项目应具备关于成果水平的评价结论, 软科学项目的评价 (审)证书对成果水平可不做要求。
项目评价(审) 日期应在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含当日,下同)期间。
( 2 )不受理涉密项目的申报。
( 3)不受理已经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 项目的申报。
(4) 凡存在知识产权或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争议的, 在 争议解决之前不得申报。
(5)不鼓励若干无内在联系成果集合申报。
2.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标准类)
申报对象为公路交通及综合交通领域现行有效的国际标 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可以是单项标准(含若干部分组成的标准) ,也可以是多项关 联标准的整合。
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应
实施 1 年及以上,即实施日期应在 2022 年 7 月 31 日前。企业 标准应实施 2 年及以上, 即实施日期应在 2021 年 7 月 31 日前。
3.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科普类)
申报对象限于正式出版发行的科普图书、电子出版物和音 像制品。
科普成果应公开出版发行一年以上,即 2022 年 7 月 31 日 前出版发行。
四、项目完成人、完成单位和联系人要求
1.主要完成人、完成单位应按贡献大小排序。
科学技术奖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排序应与科技成果评价(审) 证书排序一致。
标准类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排序应与标准文本所列起草人和 起草单位的顺序一致。
2.党政领导干部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申报的,需征得所在 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并说明自身对申报成果贡献度。
3. 申报项目应指定奖项申报周期内相关工作的联系人,该 联系人应对申报项目情况较为熟悉,且不得随意变更。
五、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1.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
附件中所提交的知识产权证明,应直接支持或佐证本项目 主要技术创新点。不得使用已获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项目 所列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多个申报项目不得共用相同知识产权 证明文件。
2.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标准类)
需提交 2 套纸质版标准及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标准 类)申报书(附件 3)电子材料(PDF 版和 Word 版)。
3.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科普类)
需提交科普成果发行数量、再版次数、被公开引用或应用、 科普成果的质量等证明材料。
科普成果为科普图书的, 需提交纸质图书样本 2 套及相应 电子版文件,如被译为其他语种的,需同时提供该语种成果的 样本 2 套及电子版文件; 科普成果为科普电子出版物或音像制 品的,需提交相应电子版文件。
六、申报程序
2023 年度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 继续采用系统申 报结合书面寄送方式进行,标准类和科普类直接书面寄送申报书。
以往年度所注册“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 管理系统”用户名在系统申报时可继续使用。
1.系统申报具体程序如下:
( 1 )用户注册
①直接点击网址 http://111.203.146.163:8080/kxjsj/进行注册;
②点击中国公路学会官网( www.chts.cn ) 首页导航栏“奖 项申报”进行注册;
③点击中国公路网( https://www.chinahighway.com/ )首页 “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 管理系统”进行注册。
(2)在线申报
在线申报包括在线填报和在线上传。
在线填报:按附件 2 中的“填写说明”进行填报。
在线上传:在系统中上传附件 2 中的“中国公路学会科学 技术奖推荐(申报)书”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 3)项目提交
直接申报的项目,在线填写单位意见后提交至中国公路学会。
推荐申报的项目,在线填写单位意见后提交至推荐单位, 由推荐单位审核后提交至中国公路学会。
项目最终状态为“推荐至中国公路学会”时,代表系统填 报结束。
( 4 )下载或在线打印
完成系统填报后,系统自动生成带有水印的推荐(申报) 书,申报单位可自行下载或在线打印。
推荐(申报)书以 A4 纸双面打印,竖向胶装。
( 5 )寄送
直接申报的项目,将推荐(申报) 书(两份原件) 加盖公 章后寄送至中国公路学会。
推荐申报的项目,将推荐(申报) 书(两份原件) 加盖公 章后报送至推荐单位, 由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推荐单 位公章后,寄送至中国公路学会。
2.标准类和科普类申报项目线下填写“中国公路学会科学 技术奖(标准类) 申报书”“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科普
类) 申报书”(见附件 4) ,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后连同相关 文件电子版(以 U 盘存储) 寄送至中国公路学会。
七、申报时间
系统申报时间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 17:00,届时将关闭申 报系统; 书面寄送材料时间截至 2023 年 8 月 15 日(以邮寄日 期为准) ,逾期不予受理。
系统开放时间: 2023 年 5 月 18 日 0:00 ~ 2023 年 7 月 31 日 17:00。
八、系统技术支持
1.常见系统问题请参看“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管 理 系 统 用 户 操 作 手 册 ” ( 见 系 统 网 址 http:// 111.203.146.163:8080/kxjsj/)。
2.技术支持 QQ 群: 419264652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紫婧 010-64288716
李 欢 010-64288727
彭 鹏 010-64288721
负责人: 李 华 010-64288712
寄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路 17 号院 1 号楼 309,中国 公路学会科技评价中心
邮 编: 100011
附件:1.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单位清单
2.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 书及系统 填写说明
3.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标准类)申报书及填 写说明
4.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科普类)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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