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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3年湖州市青年科技英才的 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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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委组织部,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学技术协会,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在湖高校科协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市、创新强市首位战略,服务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加快打造“六个新湖州”,激励宣传面向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促进湖州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进一步倡导和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鼓励创造的社会风尚,经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协会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湖州市青年科技英才推荐工作。

请各单位按照《湖州市青年科技英才推荐办法(2023年)》的具体要求,积极组织申报,严格推荐把关。相关材料由推荐渠道于2023年9月11日17:00前报送至湖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学会部,逾期无效。


 

 

材料应包括《湖州市青年科技英才推荐表》原件2份和有关证明材料1套,以及对应的Word电子版和PDF扫描件等。

  :湖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市科技馆3号门106室)

联系方式:2398693kx2398693@126.com

联系人: 唐健翔(15857257118)  范雪芳(13819239355) 

            

附件: 1.湖州市青年科技英才推荐办法(2023年)

2. 湖州市青年科技英才推荐表

 

 

   中共湖州市委组织部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8月10日

 

 

 

 

 

 

 

 

 

 


附件1

 

湖州市青年科技英才推荐办法(2023年)

 

为激励全市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加快打造“六个新湖州”作出新贡献,大力实施人才强市、创新强市首位战略,鼓励在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中共湖州市委组织部(人才办)、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湖州市青年科技英才推荐工作,并制定本推荐办法。

一、推荐范围

在我市科技创新与创业活动中涌现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目前在湖州工作且累计满两年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推荐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优良的职业道德和学风,在工作中取得较大成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学术上提出了新的理论和见解,研究论文发表后被公认为达到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以上的主要研究者(主要作者前三位);

2.在科学技术实践中有创新和突破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并取得显著效益的,主要贡献者前三位);

3.获得政府科技进步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前三位);

4.传播科学技术知识或通用科技专业知识、服务社会成效显著,社会广泛认可者;

5.在推广新技术工作中成绩显著、在本地区重点产业或行业领域中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主要贡献者;

6.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水平学术成果,并在本成果转化应用中取得显著成就者。

三、认定名额和资助金额

不超过10名;资助标准一般为每人5000元历届湖州市青年科技英才、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不再重复认定)。

四、推荐方式

分组织推荐和专家举荐两种形式:

(一)组织推荐为各区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市直有关部门组织(人事、科技)处;

1.区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科协负责遴选工作(各区县可推荐4名);

2.市科协所属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负责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推荐工作(可推荐1名);

3.在湖高校科协、市直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可推荐2名)。

(二)专家举荐为同专业三名副高以上职称专家联名举荐,并由所在区县科协对申荐内容真实性核准署签(被举荐人非属区县的,由被举荐人所在单位核准)。同一专家只能推荐一名。

五、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认定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

(三)各区县相关单位拟推荐的候选人,经各区县科协统一汇总审核,并与区县组织、人社部门沟通后,由区县科协推荐上报。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真实、客观、准确。

六、候选人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湖州市青年科技英才推荐表》一式2份,装订成册的证明材料1份,以及对应的Word电子版和PDF扫描件等

 2.装订成册的证明材料包括:推荐表及推荐表相应栏目填写内容的证明材料(有关论文、成果证书、业绩或经济效益证明、其他荣誉证书等)。

七、评选机构与程序

1.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人社局、市科协共同设立湖州市青年科技英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协。

2.设立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其评审意见作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定的重要依据。评审结果公示后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人社局、市科协联合发文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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