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64301/2023-00678 | 成文日期: | 2023-08-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
为加快推进我市国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碳达峰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3〕30号)、《湖州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室字〔2023〕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湖州市国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助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6日。公开征求意见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湖州市交通运输局反馈(个人请署名并附联系电话,单位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湖州市二环西路2008号,邮编:313000
联系人:郭根花,联系电话:0572-2025031,
传真:0572-2021663。
附件:《湖州市国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助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17日
湖州市国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助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1)
序号 | 征求意见方式 | 单位 | 主要意见 | 采纳处理情况 |
1 | 政府网站征求意见 | 社会公众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