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64301/2024-00684 | 成文日期: | 2024-10-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
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湖州市南浔区存在湖杭高速占用千金省级湿地公园情况:湖杭高速未开展湿地公园生态影响专题评价,未取得浙江省林业局同意,手续不齐全。此外,湖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的湖杭高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批复中也未考虑到该湿地公园,没有将该湿地公园列为环境保护目标,造成对湿地的占用。建议核实环评手续,做好湿地修复工作。”(编号X3ZJ202406050218〈标*件〉)已完成整改,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整改验收销号工作要求,现对交办信访件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交办的信访事项
2024年6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我局信访件“湖州市南浔区存在湖杭高速占用千金省级湿地公园情况:湖杭高速未开展湿地公园生态影响专题评价,未取得浙江省林业局同意,手续不齐全。此外,湖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的湖杭高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批复中也未考虑到该湿地公园,没有将该湿地公园列为环境保护目标,造成对湿地的占用。建议核实环评手续,做好湿地修复工作。”我局高度重视,联合湖杭高速建设单位,对交办信访件开展调查核实及整改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交办信访件的整改。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信访件反映内容不属实。
(一)关于“湖州市南浔区存在湖杭高速占用千金省级湿地公园情况:湖杭高速未开展湿地公园生态影响专题评价,未取得浙江省林业局同意,手续不齐全”问题
经调查核实,该问题不属实。千金湿地公园未列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湿地保护名录,不属于《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三条规定的湿地范围,因此不需要开展湿地公园生态影响专题评价。千金湿地公园不属于国家或者省重要湿地,根据《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占用一般湿地的建设项目无需征求省林业主管部门意见。
(二)关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的湖杭高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批复中也未考虑到该湿地公园,没有将该湿地公园列为环境保护目标,造成对湿地的占用。建议核实环评手续,做好湿地修复工作”问题
经调查核实,该问题不属实。湖杭高速在建设前期,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做好土地、环保等各类专项报批工作。项目于2019年12月12日在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联合论证会;2020年5月28日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用地预审批复;2020年6月22日获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2020年8月24日获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初步设计批复;2020年10月16日获湖州市水利局水土保持方案批复;2021年11月5日获浙江省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复。上述专题会议均邀请了省市相关主管部门审查论证,审查论证意见及后续批复中均未提及湿地公园环境保护相关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的环境保护目标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界定的环境敏感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版)》(湖杭高速环评编制、审批时间为2020年,当时适用版本为2018版)中对于湿地作为环境敏感区的须为重要湿地。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14年(第一批)和2017年(第二批)发布的浙江省重要湿地名录,以及湖杭高速环评报告审批后截至目前的浙江省重要湿地名录,千金省级湿地公园均未被列入。因此,环评报告未将该湿地作为环境保护目标。2020年10月29日,该项目环评报告获得湖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复。
三、存在问题
无
四、整改措施
督促属地政府和湿地主管部门进一步做好湿地保护的政策宣传,加强日常巡查,严格控制渔业生产捕捞活动,杜绝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做好千金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工作。
五、整改完成情况
湖杭高速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未对沿线环境、湿地等造成明显不良影响。同时,属地政府组织编制、实施了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组建成立了千金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并配置专职管理人员,强化湿地日常水环境治理与管控,实现湿地公园的高质量保护和管理。
六、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31日-11月6日。
联系单位:规划处,联系电话:2223025。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投资项目受理通知书》浙发改项字〔2020〕62号
附件2:《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湖杭高速公路吴兴至德清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委浙土审〔2021〕48号
附件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湖杭高速公路吴兴至德清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发改项字〔2020〕114号
附件4:《关于湖杭高速公路吴兴至德清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湖环建〔2020〕6号
附件5:《湖州市水利局关于湖杭高速公路吴兴至德清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湖水许〔2020〕22号
附件6:《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湖杭高速公路吴兴至德清段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项字〔2020〕154号
附件7:《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交许〔2020〕79号
附件8:《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交许 〔202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