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2564301/2024-00064 成文日期:   2024-02-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交通运输法治 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工作思路
发布日期:2024-02-01 09:18:33

2023年市交通运输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坚强领导下,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交通法规制度体系、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强化执法能力和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交通依法行政水平,为高水平交通强市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健全交通法规制度体系,首部湖州交通运输领域立法《湖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出台实施,获央视专题报导;信用监管体系初步建成,“信用+绿色码头”获评国家发改委全国优秀信用案例,“信用+金融”获评省、市信用优秀案例;执法协同从太湖迈向长三角,推动“苏锡常湖”四地签订环太湖联防联控一揽子协议,与“沪苏皖”在治超运政方面实现跨省毗邻地区联动机制,互联网+监管、执法联动分别在长三角区域双随机联动抽查启动仪式、长三角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会议上代表浙江省进行交流发言;执法能力显著增强,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首届十佳“人民满意的海事执法集体”三项国字号集体荣誉,涌现出了全国行政执法先进个人等先进典型29人,2个案例入选交通运输部典型案例。市局近三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将法律纠纷风险指数控制在较低的水平。

一、2023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履职尽责,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坚持把法治建设放在交通运输改革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一是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领导班子特别是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四次,主要领导带头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法治湖州列入重要目标考核。二是健全完善交通法规制度体系。出台《湖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为引导绿色低碳转型(新投放客运出租车须为新能源车型)、提升行业共富支撑(驾驶员从业年龄限制从60周岁延长到65周岁)、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及强化行业监督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制定湖州市绿色交通标准体系,配套出台《盾构隧道预制构件质量管理规范》等绿色交通地方标准2个。三是全面开展合法性审查。全面落实《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在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协议四个方面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年内共审查重大执法案件、重大行政决策等49项,对市域铁路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老旧营运车船淘汰补助、智能车联网等规范性文件出台进行了合法性指导,年内备案规范性文件4个,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组织合法性论证会3场,提出各类修改意见260余条。

(二)属地联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深化。着力在夯实基础、统筹力量、规范执法等方面下功夫,积极探索赋权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新机制。一是深化“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做好权力事项认领,完成实施清单编制和检查表单配置,新增事项207个,修改调整事项500余个。积极落实赋权事项对乡镇的业务指导,10个交通赋权乡镇处罚事项已办理案件400余起。二是建立与乡镇的属地联动机制。根据综合执法改革要求,市交通执法队除高速、水上执法中队外,辖区中队以联系制的工作方式下沉到各区乡镇,其他人员下沉到对应的县区。以交通基层站所“一对多”的方式辐射乡镇(街道),联动开展执法工作。三是深入推进星级示范站所建设。突出抓好基层站所“五位一体”建设,创建五星级站所17个。打造7个清廉站所示范样板,深化太湖和南浔实训基地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定制精品课程,组建执法实训教员库。全年共计举行全省执法实训培训四期,培训人员300余人。

(三)突出“三化”,执法能力水平全面提升。围绕规范化、数智化和人性化执法的目标,夯实基本功,切实发挥好基层执法作为行业管理“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作用。一是“1+9”执法质控体系有力构建。着眼案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发布湖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内控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问题案卷检出率从65%下降至35%。二是数字化场景应用取得新突破。推广交通数智执法“掌上办”,累计完成现场掌上核查18.6万余次,办理简易案件3425件;迭代升级“一路三方”数字化改革成果,试点构建水上交通扁平化工单指挥体系,全市非现场案件查处数占比达60.5%;全省首创实施超限信用预警服务,提醒约谈道路运输企业231户次、发送预警短信1189条;打造湖州特色“1+5”双随机监管体系,相关做法在长三角区域双随机联动会议上作经验交流。三是人性化执法持续优化。将刚性执法向人性化执法转变。24小时实施水上救助,确保南太湖区域19年未发生亡人事故。在40余个基层站所和执法窗口设置扫码评价指示牌,总体满意率达98.5%。

(四)深化协作,各方共治合力不断凝聚。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区域共治、部门联动、市地协同不断深化。一是加强区域共治。推动“苏锡常湖”四地签署环太湖交通综合执法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和第一批合作事项清单,相继拟定13项实施细则,着力打造长三角跨区域执法协作试点示范。持续深化长三角联动治超、浙北航区跨区域合作等机制,合力攻坚问题难点。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全省率先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出台交通运输领域《行刑衔接工作指引》,推动形成了公安和交通各负其责、检察机关有效监督的工作格局,成功入选2023年度全市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全年共移送“行刑”案件11起,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4人,案件移送量创历年同期新高;与公安交警联合出台《依法查处货运车辆涉牌违法行为执法工作指引》,遮挡车牌、安装强光灯逃避检测等违法行为得到遏制,普通公路超限率仅为0.13%,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创历史新低。三是加强市地协同。进一步加大市局对县局的执法指导,强化各级行业管理中心与执法机构的横向沟通。同时,以南浔区为试点,积极开展市、区、镇街跨层级联动治理。

(五)坚守底线,交通执法力度全面加大。持续加大执法力度,行业治理能力显著增强,执法质效实现“双提升”。一是亚运安保圆满收官。持续开展交通生态环保执法行动,完成公路两侧“三化一平”102处问题点位整治,出台公路桥下空间管理办法,切实保障亚运期间环境质量。联合公安制定水上亚运安保工作方案,全面落实3个省际、2个核心区外围卡点水上安保任务,累计核查船舶4300余艘,抄送公安部门身份核查信息6019条,织密扎牢“进浙入湖”水上关,全航区实现“零事故”“零伤亡”。二是“蓝盾”执法行动全域展开。持续加大道路运输、港口海事、公路运行、在建工程等领域执法监管力度,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5187件、结案15154件,结案率为99.8%,案件查处数同比增长7.3%,人均办案量居全省第二。三是大案要案查处成效明显。今年以来,相继查处了跨省非法运输液化气、船舶偷排工程泥浆、非法码头装卸作业、网约车平台管理缺位、工程违法转分包等一批大案要案,万元以上较大数额案件479件。

(六)持续创新,法治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立足职能优势,整合资源、主动服务,出实招、用实劲、求实效,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探索执法增值化服务。出台《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全领域推广说理式执法模式,全年共实施“轻微免罚”1580件,同比增51.9%,居全省前列;率先在全省实施处罚决定和信用告知“双书送达”机制,为852家企业修复不良信息3987条。二是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全国首创船舶“文书合一”改革。获评全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最佳实践“好案例”2个 ;获评全省交通运输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最佳实践案例2个。三是深入开展信用应用场景创新。“信用+绿色码头”应用获评第五届“新华信用杯”全国优秀信用案例。“信用+金融”应用在交通领域授信85.3亿元,相关做法入选全市2023年第二批优化营商环境最佳实践“好案例”。

(七)多维普法,法治理念浸润人心。结合行业管理和群众新需要,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开展普法活动,传播法治声音。一是多形式普法载体有声有色。创立“花木兰线上普法”品牌,在抖音号等新媒体相关浏览量破2千万人次,点赞量超20万人次,在全市政务新媒体健康营运指数考核排名中多次位列第一。围绕“长兴画溪公交枢纽”“船员学习通”两大省、市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开展各类普法活动,做优“水牛学院”专题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交通法治意识。二是矛调品牌调解机制成效明显。巩固三级矛盾调解机制,加强矛盾调解组织力量。发挥“浔语”“阿德”“安畅调解室”“小白果”等矛盾调解品牌作用,共调解各类高频矛盾1232件。市交通局近三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法律纠纷风险指数控制在较低水平。三是特色普法活动丰富多彩。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宪法宣传周等普法专项活动。举办《湖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宣贯年启动仪式。累计发放宣传册600余份,受教育人数5000余人次。在全省“法治护路 公路先锋”普法现场会上做经验交流。在“护航亚运 法治同行”活动期间的工作成效收到来自省普法办的肯定。

二、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湖州交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始终坚持在定位中进位、在对焦中聚焦、在提标中树标,在全系统开展“实干交通,无法不美”标志性成果打造,努力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州新篇章、打造高水平交通强市提供坚实保障、贡献先锋力量。

(一)以星级站所为基础争创“枫桥式”示范站所。以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案件质量内控体系、执法绩效评价体系、执法监督问责体系等为依托,把“枫桥经验”延伸到抓基层、固根本、求实效上来。一是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基层站所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方案》要求,加强与“枫桥经验”、属地人文的融合,建设各具特色的普法、清廉、宣传阵地,推动示范创建站所硬件设施提档升级。建设“民情我呼”、“企业合规”“动态预警”等场景,提升交通行政执法监管预测、预防、共建共治能力。二是从建章立制入手,持续完善管理制度,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并做到落实到岗、责任到人、执行到位。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在纠纷调解、执法办案、行业监管中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全面推广说理式执法,实现在基层、在源头化解矛盾的目的,增强群众参与感、获得感。三是构建党建、清廉、绩效、智慧和文化“五位一体”的交通执法工作格局,开展“一队一品牌”建设,在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1.0和省厅星级站所创建2.0的基础上,着力打造具有湖州特色和交通辨识度的“枫桥式”交通基层执法站所。

(二)持续深化执法增值化服务试点一是打造高速公路服务区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绿色化湖州样板,健全“一路三方”协同机制;完善司机之家服务功能,推出数智执法便民服务,上线“掌上办”二期功能,实现行政处罚零跑腿,提升货车司机获得感、满意度;二是实施执法普法一体化,开展送法上门、执法体验日、抖音普法等活动营造交通法治氛围。优化交通管制,提前介入涉水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审核,压缩封航管制时间,保障重点民生工程建设和重点物资运输“两不误”。推动“多证合一”、“文书合一”改革长三角执法部门互认,让船民没有后顾之忧,完善大件运输全过程监管,解决大件货运“行路难”;三是企业经营助力企业重塑信用,推出“绿码贷”金融产品,上线内河船舶信用评价系统,新增市场主体授信100亿元,减免企业物流成本6亿元。谋划“信用+出租车”,加强行业源头监管,擦亮城市文明窗口。在行业监管重点领域推行合规知道,将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书和合规建议书“三书”同达。

(三)不断完备地方法规制度体系。一是对《湖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涉及到的配套政策及制度清单进行审查备案和监督,打通制度落地的“最后一公里”。配合省厅开展《浙江省民用航空条例》《浙江省城乡公共交通条例》《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意见征求工作。二是全面开展船舶防污染和轨道交通等相关的立法调研工作。对智能车联网,驾培中介等新业态配套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研究。三是配合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发布湖州交通绿色标准体系,推动《交通工程预制场建设规范》等绿色交通标准出台。

(四)健全完善法制审查工作制度。一是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积极化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争议,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同时对交通改革发展中难点问题积极提供法制服务。二是制定交通运输合法性审查目录和工作指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行政合同、行政决策全面开展合法性审查。三是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建设,提升审查能力,清理各类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文件。配合省厅开展公平竞争第三方评估工作。

(五)全面提升一线执法质效水平。一是在公路、道路运输、港口海事、交通工程等全领域谋划开展新一年度专项执法系列行动,以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制约行业发展的难点问题为切入点,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公路领域持续加大对车货总重80吨以上车辆、超限100%以上车辆以及遮挡车牌逃避检测车辆的治理力度;道路运输领域突出“黑车”非法营运、危化品非法运输等重大违法行为的从严打击,保持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定向治理的高压态势。海事领域开展水运企业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加强船舶燃油质量监管和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巩固港口专项整治成果,持续加大无证码头打击力度。交通工程领域以建设“平安百年品质工程”为目标,紧盯薄弱环节,扩展执法案由,实施“差别化”动态管理,持续营造安全稳定的工程环境。二是推动形成数字执法、精准布控、协同联动全闭环管控格局,努力实现整治成效和执法水平同步提升。建立全市执法记录仪统一监管平台,对接各县执法记录仪音视频管理系统,实现全市执法全过程音视频记录统一汇聚、分级管理、远程调取、执法监督等全覆盖全过程动态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行政执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优化完善星级执法站所评定标准,针对不同层级和不同业务领域制定系统、客观、有针对性的评价指标,明确评星、升星、降星和摘星情形。三是全面完成第一轮“五年轮训”,全市交通执法人员确保至少参加1次由省、市主办的培训。谋划未来五年培训方案,力争增加1处省级实训基地。积极参加第5次全省执法比武活动,以说理式执法为重点,重点提升一线执法队员执法普法业务能力。

(六)深化拓展多维度执法联动。一是继续推进完善交通专业执法与乡镇“吹哨”联动机制,实现交通区域性执法和乡镇执法的协同,加强对交通执法事项下放的乡镇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加强与属地政府、横向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联勤执法管理站。二是继续深化长三角联动治超、浙北航区跨区域合作、路警治超信息化联动等工作机制,建立全市长三角毗邻县常态化磋商机制。全面推进环太湖交通综合执法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深化数据共享、执法标准、信用修复、联动执法合作,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在业务交流、理论研究上加深探索。三是提升“行刑”衔接省级推广,实现与交警、经侦等机构的线上线下线索互认移交,推动实现基层执法“查找线索”“自主办理”“线上移交”全流程全闭环处置。

(七)全面打造交通普法宣传品牌。一是紧抓“法治护航强国路”普法活动,培树“双普”教育基地,省市联动开展不少于5项普法活动,重点开展港航领域普法活动。二是通过送法入企、以案释法、线上说法、互动普法、按需学法等载体营造浓厚普法氛围,推动实现交通普法“全方位推进、全领域覆盖、全系统参与、全行业提升”。三是有效提升交通普法品牌形象,提升优化长兴画溪公交枢纽、“船员学习通”、“花木兰线上普法”、”小小交通班”等普法品牌建设,使法治宣传教育深入人心,增强公民法治观念,为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