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64301/2024-00239 | 成文日期: | 2024-04-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湖交航通〔2024〕18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
各有关单位、船舶:
经检测,长兴县洪桥镇杨家浦桥技术状况评定等级为4类,存在安全隐患。为确保船舶航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决定对长兴县杨家浦支线杨家浦桥航段实施水上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2024年4月23日起。
二、管制范围:长兴县杨家浦支线杨家浦桥上游200米至下游200米水域。
三、管制要求:
(一)超尺度船舶严禁进入交通管制区及通过该桥。
(二)进入交通管制区的船舶,须用安全航速,严禁掉头、追越、齐头并进、双帮拖带、漂航、抛锚及停泊作业。
(三)空载船舶航经交通管制区时,须提前压载到合适吃水。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进入交通管制区的船舶应密切关注沿线内河助航标志和交通安全标志,加强瞭望,谨慎驾驶,注意避让。
(二)进入交通管制区的船舶应服从交通运输部门管理,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船舶,交通运输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