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64301/2025-00153 | 成文日期: | 2025-03-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政策引导作用,按照《2024年湖州市交通物流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湖交〔2024〕71号)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24年度湖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市级交通物流专项资金支持对象主要是在湖州市本级范围内从事交通物流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依法经营、诚信纳税的物流企业。
二、申报材料
企业申报所需材料详见2024年度湖州市本级现代物流业发展资金申报资料一览表(附件2)。
三、项目专项审计要求
1.项目如需审计,纳入专项审计的时间:2024年1-12月发生的业务。
2.必须选择湖州市区范围(不含三县)具有一定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3.投资项目审计必须以设备、基础设施投资等发票原件为审计依据,未取得发票,无论款项是否支付,设备是否到位,基础设施是否建成,一律不得纳入审计投资额。
四、申报时间和程序
申报单位应根据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补助政策,按照年度申报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与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上报至区主管部门或市主管部门(市直辖企业)初审,区主管部门或市主管部门(市直辖企业)初审后于4月22日前将汇总表与申报材料移交给市交通局(市物流办)。
六、联系方式
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货运物流科 电话:2507110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