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拟订航道、港口、地方海事、船舶检验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编制水路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承担港口管理工作。承担港口规划、港口岸线使用和港口项目投资管理工作。牵头港口物流发展,参与拟订相关政策和标准。承担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内河救助打捞和船舶(含渔船)检验监督工作。按权限承担行政审批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