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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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64301/2021-00053 发文时间:   2021-01-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浙江省大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申嘉湖高速公路安吉孝源至唐舍段工程第TJ03标段退还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公示

项目名称:申嘉湖高速公路安吉孝源至唐舍段工程第TJ03标段

施工单位:浙江省大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退还原因:以银行保函替代现金。

民工工资保障金:120万元

根据《湖州市交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应急支付保障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对浙江省大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申嘉湖高速公路安吉孝源至唐舍段工程第TJ03标段民工工资保障金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及人员的信用评价结果提出申述或举报,并附详细证明材料。单位提出的申述或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将有关申诉或举报材料报送至市局建管处。如20个工作日未接到欠薪投诉,将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保障金。

地址:湖州市二环西路2008号1603室,邮编:313000;电话:0572-2021502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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