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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64301/2025-00274 成文日期:   2025-04-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湖交航通〔2025〕17号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梅湖线全航段、长湖申线南太湖新区部分航段进行电动智能船舶航行测试的航行通告
发布日期: 2025-04-27 14:08:37

各有关单位、船舶:

因船舶自动驾驶测试需要,由江童(上海)科技有限公司在梅湖线全航段、长湖申线南太湖新区部分航段进行电动智能船舶航行测 试,为确保测试和航行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测试时间: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9月15日,每日9:00时至24:00时。

二、测试水域:

(一)梅湖线全航段:阳光坝至霅水桥水域。

(二)长湖申线部分航段:南太湖新区八字桥至龙溪港大桥水域。

三、测试单位、船舶:

(一)测试单位:江童(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二)测试船舶:惊蛰号。

四、测试项目及重点水域:

(一)开阔水域测试:梅湖线安吉县安吉浩铭实业公司码头下游1.3千米航道西侧宽阔水域。

(二)直线宽阔水域测试:梅湖线安吉县梅溪水上服务区至下游3千米水域。

(三)连续弯道测试:梅湖线长兴县浙矿重工公司码头下游500米至港口大桥上游1300米水域。

(四)航道岔口测试:南太湖新区长湖申线宣杭62号桥至龙溪港大桥、梅湖线宣杭铁路桥至长湖申线岔口水域。

(五)窄航道测试:长湖申线南太湖新区八字桥至商合杭右线长湖申大桥水域。

五、注意事项:

(一)测试单位须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并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现场秩序维护,确保实船测试安全、有序。

(二)测试船舶须严格遵守相关海事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提前关注天气变化情况,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雷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确保测试作业安全。

(三)测试期间,凡航经测试水域的船舶,应加强瞭望,确保航行安全。

(四)测试期间,发生、发现水上交通安全问题,应及时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报告,并服从现场指挥。

(五)测试结束,不再另行通告。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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