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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64301/2020-00631 发文时间:   2020-04-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湖州市区2019年度交通运输行业成品油价补贴部分退拨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公示
关于湖州市区2019年度交通运输行业成品油价补贴部分退拨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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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远洋渔业、林业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133号)、《关于做好浙江省农村客运和出租车油价补助政策调整成效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交〔2018〕47号)、《湖州市区交通运输行业成品油价补贴退坡资金使用实施细则》(湖交〔2018〕187号)和《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支持交通运输企业复工的指导意见》(省疫情防控办〔2020〕49号)等文件精神,参考周边地市落实情况,结合湖州市区出租车行业实际,制定了《湖州市区2019年度交通运输行业成品油价补贴部分退坡资金分配方案》,拟对疫情防控期间营运的出租车给予补助,补助资金从2019年出租车油价补贴退坡资金中调剂解决,现进行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监察室反映(个人请署名并附联系电话,单位请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公示有效期为7天,自2020年4月14日至2020年4月22日。

联系地址:湖州市田园路123号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监察室,邮编:313000,联系电话:2042131,传真:2042131。

 

附件:湖州市区2019年度交通运输行业成品油价补贴

      退坡资金分配方案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湖州市财政局

2020年4月14日

湖州市区2019年度交通运输行业成品油价补贴部分退坡资金分配使用方案

 

根据《湖州市区交通运输行业成品油价补贴退坡资金使用实施细则》(湖交〔2018〕187号)和《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支持交通运输企业复工的指导意见》(省疫情防控办〔2020〕4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分配使用方案。

一、本次部分退坡资金分配来源

本次公共交通使用分配的资金来源于2019年市区农村客运、出租汽车油价补贴部分退坡资金。

二、本次部分退拨资金使用目标

本次分配的部分退拨资金主要用于对疫情防控期间营运的出租车一次性给予补助,为维护行业维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病毒疫情对出租汽车行业带来的压力和影响,补助资金从2019年出租车油价补贴退坡资金中调剂解决,并发放给相关企业。

三、本次部分退坡资金使用范围

  出租车防疫专项资金补助。对疫情防控期间营运的923辆市区巡游出租车一次性给予补助,共计281.4万元,其中应急保障30车辆按75元/天,每车补助4500元,其余车辆按每车50元/天补助,每车补助3000元,共计281.4万元,补助周期60天。

 

附件:2019年度公共交通、出租汽车油价补贴部分退坡

     资金分配预算使用表

2019年度公共交通、出租汽车油价补贴部分退坡资金分配预算使用表

序号

企业名称

实际车辆数(辆)

疫情补助资金(万元)

1

湖州神州出租车有限公司

12

3.60

2

湖州国谊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84

25.95

3

湖州长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40

72.75

4

湖州联众出租车服务中心

85

25.50

5

湖州众联出租车服务中心

130

39.75

6

湖州国运公路运输有限公司

107

32.85

7

湖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70

21.75

8

湖州市南浔万顺客货运有限公司

87

26.85

9

湖州南浔捷安旅游出租车有限公司

30

9.00

10

湖州友联电动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30

9.00

11

湖州优森新能源电动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48

14.40

总计

923

281.40

   注:1.根据疫情期间出租车运营情况按50元/辆/天补助,其中应急保障车辆75元/辆/天补助,补助周期60天。

   2.应急保障车辆共30辆:国谊、长运、众联、国运、公交和万顺公司各5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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