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长湖申线长兴港区小浦作业区实施水上交通管制的航行通告
|
|||
|
|||
各有关单位、船舶: 近期,长湖申线长兴港区小浦作业区船舶流量急剧增大,通航秩序受到严重影响,为加强长兴港区小浦作业区船舶航行、停泊、作业秩序管理,防止堵航及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航道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决定对长兴港区小浦作业区实施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区范围: 长湖申线长兴县画溪大桥以上的通航水域划定为交通管制区。 二、交通管制区航行: 船舶在交通管制区内按顺序航行,不追越、不抢档,不齐头 并进;航行时加强了望,使用安全航速。船舶应根据交通管制区内航道的实际水深,调整本船吃水或合理配载,留有富裕水深大于0.2米,防止船舶搁浅和引起航道堵航。 三、交通管制区停泊: 湖州南方物流有限公司码头只限装卸作业的船舶顺岸一档停靠,在其对岸限船首顶岸依次停靠;其他水域船舶顺岸一档停靠。所有装卸或停泊的船舶首尾系缆,并根据水位和装载情况及时调正缆绳;船舶停泊时与桥梁保持安全距离。 四、本通告自2017年3月15日起施行。
湖州市地方海事局 2017年3月13日 |
|||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