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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上半年度全市交通建设工程 原材料、常用产品和实体质量 监督抽检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8-08-04 来源:市质监站 字体:[ ]

各在建工程建设单位:

为动态掌握全市在建交通工程原材料、常用产品和工程实体质量状况,加强在建交通工程原材料、常用产品和工程实体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交通工程建设品质,2018年5-7月,上海港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检测机构根据省交通工程监管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我省交通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测计划的通知》(浙交监[2018]25号)的要求,对我市在建水运工程、高速公路,国省道和部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原材料、常用产品和工程实体进行了监督抽检,出具了检测报告,现将抽检监督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测机构及抽检范围

上海港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负责京杭运河整治工程湖州段),上海同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申嘉湖高速公路鹿山至孝源段),杭州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负责国省道(德清104国道一标、五一大桥)、农村公路(湖山大道、南太湖互通、三高连接线),宁波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负责公路工程常用产品抽检),湖州正通试验检测有限公司(由我站委托,负责湖盐线整治工程、南浔大桥、千善线、花乌线、杭宁四标基层集料等)。

二、抽检内容和质量状况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抽检数量

合格数量

不合格

数量

合格率

备注

1

集料

碎石

批次

40

39

2

95.7%

京杭运河三标、杭宁高速四标

2

批次

16

16

0

100%


3

石屑

批次

5

5

0

100%


4

钢材

钢筋

批次

83

83

0

100%


5

锚杆

批次

3

3

0

100%


6

钢绞线

批次

5

5

0

100%


7

沥青

木质素纤维

批次

1

0

1

0

杭宁高速四标

8

水泥

批次

19

19

0

100%


9

压浆料

批次

3

3

0

100%


10

锚夹具

锚具(洛氏硬度)

批次

6

6

0

100%


11

夹片(洛氏硬度)

批次

6

6

0

100%


12

土工合成材料

土工布

批次

4

4

0

100%


13

波纹管

塑料波纹管

批次

4

4

0

100%


14

金属波纹管

批次

1

0

1

0

南太湖互通HT-01标

15

止水带

批次

2

2

0

100%


16

粉煤灰

批次

1

1

0

100%


17

外加剂

减水剂

批次

7

7

0

100%


速凝剂

批次

1

1

0

100%


18

支座

盆式支座

批次

1

1

0

100%


19

板式橡胶支座

批次

1

1

0

100%


20

防水卷材

批次

1

1

0

100%


 

序号

单位工程

分部工

程类别

抽查项目

单位

抽检

数量

合格

数量

不合格

数量

合格率

(%)

备注

1

路基工程

路基土石方

压实度

7

7

0

100


2

小桥

砼强度

测区

20

20

0

100


3

主要结构尺寸

测点

16

16

0

100


4

涵洞

砼强度

测区

50

50

0

100


5

结构尺寸

测点

25

25

0

100


6

支挡工程

砼强度

测区

20

20

0

100


7

断面尺寸

测点

18

18

0

100


8

路面工程

路面面层

沥青路面压实度

测点

17

17

0

100


9

厚度

测点

17

17

0

100


10

基(底基)层

厚度

测点

3

3

0

100


11

桥梁工程

下部结构

砼强度(回弹)

测区

850

850

0

100


12

主要结构尺寸

测点

263

263

0

100


13

墩台垂直度

252

252

0

100


14

钢筋间距

测点

290

188

102

65


15

桩基检测

9

9

0

100

Ⅰ类桩

16

钢筋保护层厚度

测点

2960

2564

396

86.7


17

上部结构

砼强度(回弹)

测区

535

535

0

100


18

主要结构尺寸

测点

141

141

0

100


19

钢筋保护层厚度

测点

1420

1330

90

93.7


20

钢筋间距

测点

290

188

102

65


21

隧道工程

衬砌支护

二衬强度

测区

70

70

0

100


22

二衬厚度

420

420

0

100


23

初期支护厚度

20

20

0

100


24

锚杆间距

2

2

0

100


25

锚杆锚固质量

5

5

0

100


26

锚杆抗拔力

2

2

0

100


27

钢支撑间距

2

2

0

100



 

三、抽检中发现的问题

抽检结果表明,我市在建水运工程、高速公路、国省道及农村公路等建设项目使用的原材料和常用产品基本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工程实体质量处于受控状态,但原材料(集料)、常用产品(波纺管)仍存在不合格情况。具体如下:

1、原材料: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湖州段三合同段(中交上航局航道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使用的碎石(规格:5-31.5mm含泥量指标)不合格。

2、原材料:杭州至南京高速公路浙江段改扩建工程四合同段(台州市椒江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用于路面基层、底基层的细集料(0-2.36mm<0.075mm含量)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3、原材料:杭州至南京高速公路浙江段改扩建工程四合同段(台州市椒江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用于路面的沥青其木质素纤维(含水率及和灰分含量)不合格。

3、常用产品: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新增湖州南太湖互通及连接线工程HT-01标(徐州市公路工程总公司)用于桥梁上部结构梁板的波纹管(其波纹高度)不合格。

四、处理意见

为确保我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1、施工、监理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试验检测工作程序,落实质量责任,加强原材料和常用产品的质量进场检验,严格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做好自检和抽检工作,切实做到仪器精密、操作精细、数据精确、报告精准、审核精严,杜绝不合格原材料和常用产品进入在建工程项目。

2、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规范和设计图纸施工,特别要加强钢筋间距、钢筋保护层厚度的质量控制,要重视混凝土的养护工作,提高结构的耐久性;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监理职责,把好实体质量监理关。

3、本次抽检不合格的原材料、常用产品不得在项目中使用,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查明不合格原材料(产品)进场的原因,举一反三,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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