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302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8-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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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尊敬的周蕙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接受职校学生顶岗实习作为企业责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为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提出了宝贵的建议。经我局认真研究并会同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企业文化建设
目前,大部分企业已经越来越重视发展过程中的人才培养战略以及社会责任和企业文化的建设。
1.在职业学校具体实践中,参与的企业一般都会安排一定时间的岗前培训,帮助学生尽快融入企业环境,并通过多种方式的人文关怀,让学生充分感受到企业的热情和关注,培养学生各方面的素养和情操。
2.目前和职业学校合作的大中型企业中都设有企业讲堂,用于对员工的授课培训。职业学校和所有合作企业也正在不断完善和建立企业带教师傅资源库,并通过建档管理、薪资及晋升制度保障激励和政府扶持的方式,加强对带教师傅的管理激励。同时,职业学校在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都会配备专职的带队老师与带教师傅进行学生技能指导及行为素养方面的沟通,共同制定并完善顶岗实习“教学实践方案”,并结合企业需要,调整学校课程设置及人才培养方案,做好技能与岗位的有效衔接。
3.学生在顶岗实习过程中需要企业文化的感召和企业对于员工归属感的建立。学生和员工身份的不明确,造成的管理及安全问题,需要企业从制度约束、人文关怀、管理规范等企业行为去努力建设。
二、关于校企合作过程完善
1.安全是企业的重中之重,大部分企业都会做好学生顶岗实习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如:举行安全作业系列培训,进行流程作业标准规范化培训,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对学生进行约束,并通过签订相关责任协议、设置安全绩效奖等方式,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同时,职业学校会在合作前期下企业进行实地调研走访,了解企业环境、岗位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
2.职业学校对于稳定的大规模合作企业会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明确每年学生输出的数量,但是对于一些初次合作且企业生产及发展不可预知的企业,一般以学期或学年为期限,明确学生接纳的人数。合作前期,校企双方会通过广泛互动,明确各自的需求,企业通过前期教学环节介入,指导学校进行人才培养(即订单班培养模式),学校适时安排学生参观企业、邀请企业进校宣讲和开展讲座培训等,让学生在顶岗实习之前就充分熟悉企业环境及岗位要求。同时,通过校企双方的考核对学生进行筛选淘汰,保证学生的上岗质量。
3.目前,职业学校都坚持提前让学生接触企业进行社会及岗位的适应。企业带教师傅及学校专业带队老师在其遇到问题时,也会及时进行教育辅导,并通过《教师教学实践管理日志》《教师谈心谈话记录》等载体,督促并提高教师的执行力度,有效帮助学生度过最初适应期。
4.学校规定专业教师每年必须下企业实践2次,在企业进行实践及技能的提升,并完成《专业教师下企业实践研修手册》。带队教师在下企业的过程中学校鼓励教师积极参与企业的科研开发,产出了较多科研成果。同时,职业学校自有培训中心,除了校有师资外,培训中心的师资也能有效的为企业员工提供定期的培训。
三、关于政府规范搭台的问题
无论是现代学徒制项目还是新型学徒制项目,政府都在积极为企业和学校牵线搭桥。政府及行业协会通过组织各类会议及活动,为学校、企业提供合作的平台。下步,我们将采取政府牵头推进的方式,设立“校企合作服务信息专用网络平台”,增加相互之间的了解,提高合作的成功率。此外,坚持以立法形式确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地位,明确学校、企业、师生的权利义务和法律约束。
四、关于行业诊断指导
每个行业都有自身的特殊性,职业学校开展顶岗实习、校企合作的过程中,离不开行业的把脉和诊断。职业教育是行业内的教育,也是终要回归行业的教育。行业应建立企业联盟,制定行业人才培养标准,充分发挥方向性指导和规范化监督,在学校教学模式、课程设置、合作机制、教育管理及教学结果评价上有效发挥引领作用。同时,行业也要将顶岗实习等一系列校企合作方式作为行业人才培养的重要战略,以培养行业人才为己任,指导协助校企双方合作的开展。
最后,衷心感谢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湖州市二环西路2008号);
联系人:王浩;联系电话:2217784;邮编:313000。
2018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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