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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下半年度全市在建交通工程原材料、常用产品和实体质量监督抽检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0-12-25 来源: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 ]

                                          
  各在建工程建设单位:
  为动态掌握全市在建交通工程原材料、常用产品和工程实体质量状况,加强在建交通工程原材料、常用产品和工程实体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交通工程建设品质, 2020年9-11月,分别由浙江省交通管理中心及我站委托浙江交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4家检测机构对我市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部分农村公路和在建水运项目的原材料、常用产品和工程实体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监督抽检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测机构及抽检内容
  1、浙江交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负责申嘉湖高速公路安吉孝源至唐舍段工程、长湖申线西延工程原材料、常用产品和工程实体的监督抽检;
  2、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负责杭州至南京高速公路浙江段改扩建工程原材料、常用产品和工程实体的监督抽检 ;
  3、中路高科交通检测检验认证有限公司负责G25长深高速德清至富阳段扩容段工程、G25德清至G60桐乡高速联络线湖州段、杭长高速公路增设南北庄互通工程, 104国道德清段改建工程、104国道长兴李家巷至湖州施家桥段改建工程、S301长兴小浦至煤山段改建工程、S304镇海至安吉公路德清对河口至矮部里段工程、南浔至临安公路南浔区南浔至练市段、湖盐公路练市至和孚段拓宽工程工程原材料、常用产品和工程实体的监督抽检 ;
  4、湖州正通试验检测有限公司负责南浔三新线(湖浔大道至双林环城南路段)改建工程、长兴高铁站洪桥公路工程、德清G25扩容湖州段莫干山互通至104国道接线(北湖西街)改造提升工程、吴兴东林星联至星敏公路提升工程、安吉县县道霞大线(山川至大理段)改建工程原材料、常用产品和工程实体的监督抽检 。
  二、抽检内容和结果
  原材料、常用产品抽检结果见附表1,实体工程质量抽检结果见附表2。
  三、监督抽检时发现的问题
  质量监督抽检结果表明,我市在建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及农村公路、水运工程等建设项目使用的原材料和常用产品基本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工程实体质量处于受控状态。但其中部分工程项目进场塑料波纹管、螺旋筋等常用产品和部分工程实体的隧道锚杆注浆密实度不实等情况。常用产品抽检不合格内容见附表3,工程实体抽检不合格内容见附件4。
  四、处理意见
  为确保我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针对本次监督抽检结果,提出以下意见:
  1、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常用产品和工程实体,要按照我中心出具的检查意见书要求,由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停用和清理不合格用产品,对隧道锚杆注浆密实度不实处要进一步注浆处理,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我中心。建设单位要进一步督促施工单位查明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常用产品进场及程实体质量不合格的原因,举一反三,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施工、监理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工地试验室(驻点)管理制度,规范试验检测程序,落实质量责任意识,加强原材料和常用产品的质量进场检验,严格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做好自检和抽检工作,杜绝不合格原材料和常用产品进入在建工程现场。
  3、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规范和设计图纸施工,特别要加强结构钢筋间距、钢筋保护层厚度、隧道二衬混凝土厚度、隧道锚杆间距、锚固质量锚杆注浆密实度等的质量控制,要重视混凝土的养护工作,提高结构的耐久性;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理职责,把好工程实体质量监理关。
  湖州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18日

    
  附件:
  附表1 2020原材料及常用产品抽检汇总表
  附表2 2020实体质量抽检结果
  附表3 2020常用产品抽检不合格内容
  附表4 2020实体质量抽检不合格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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