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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典型案例(三)

发布时间: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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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湖州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查处不按照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案

 

一、案情简介

2018年3月14日,湖州市某公路改建工程某某中桥在梁板安装施工后,4-1#桩出现明显下沉现象。2018年3月18日,湖州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指派执法人员潘某某、胡某某赴工程施工现场展开线索核实调查,发现该桥梁4#墩原已安装的梁板现已吊离,经测量,4-1#桩整体下沉18cm。该工程项目实施单位为某乡镇下设的某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采用PPP方式实施,PPP项目公司为某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某某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某某路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程于2017年3月开工。

 

  二、案件分析

(一)案件性质认定

导致桥梁桩基整体下沉的原因可能有多种情况,为查明具体原因,立即委托有相应资质,且桩基质量检测经验丰富的检测单位制定检测方案,对4-1#桩采用取芯、孔中透射波法2种方法进行质量检测。经检测,4-1#桩在8.0~10.5m 、27.7m~28.7m 处无芯样,属于断桩,判为Ⅳ类桩。通过检测,确定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是4-1#桩基的桩身完整性存在严重质量缺陷,承载能力严重不足。受湖州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湖州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及时对施工单位某某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涉嫌不按照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进行立案调查,并对该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姜某某作了询问笔录,进一步收集相关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二)主要证据收集情况

1.现场照片,X 份,来源:现场采集,证明内容:证明违法事实和情节;

2.检测报告,X 份,来源:检测机构,证明内容:4-1#桩的施工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

3.询问笔录,X 份,来源:询问调查,证明内容:证明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及当事人对违法行为的陈述、认可、积极配合调查等情况;

4.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及施工合同文件复印件,X 份,来源:当事人提供,证明内容: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5.委托书,X 份,来源:当事人提供,证明内容:证明受委托人的资格;

6. 姜某某的身份证复印件,X 份,来源:本人提供,证明内容:证明受委托人身份;

7.某某中桥造价情况说明,X 份,来源:PPP项目公司提供,证明内容:证明具体涉案工程合同价款数额。

 

 

 

(三)违反法律条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四)处罚依据条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五)案件办理结果

经办案单位集体讨论,决定责令工程施工单位某某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处某某中桥工程合同价146.7万元的2.5%,即人民币36675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人某某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了罚款,并制定了方案,对桥梁桩基质量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改,自觉履行了法定的义务。

三、案件评析

(一)质量问题原因分析采用了专业机构的检测结果。桩身整体下沉,是典型的严重质量问题,但产生原因有多种情况,有可能是施工单位偷工减料,施工桩长不符合设计要求;有可能是施工单位不按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导致桩身的完整性存在缺陷,质量不符标准要求;也有可能是勘察、设计错误,导致桩基承载力不足;通过检测,准确判定了导致桩身整体下沉的原因,为案件定性取得了关键证据。

(二)"工程合同价款"基数认定充分考虑了过罚相当的原则。交通建设工程涉及施工质量安全的罚款处罚,大多数的法规条文都是规定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的处罚,但交通建设工程的整个合同段中标价普遍是非常大的,往往在几千万到几个亿以上,甚至十几个亿,如果直接按中标价作为计算处罚金额的基数,与"过罚相当"原则不符,也较难执行到位。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有关执法疑难问题的意见》(浙交〔2016〕12号)及《关于"工程合同价款"基数适用的答复意见》(浙交复〔2017〕141号)文件精神,交通建设工程中的"工程合同价款"基数应综合考虑处罚相对人违法行为情节及造成的工程质量安全危害程度,分别适用"标段工程""单位工程"及"分包工程"合同价款。本案经办案单位集体讨论,决定按"单位工程"合同价款,即某某中桥的合同价作为"工程合同价款"基数,处罚幅度根据违法程度,参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浙交〔2017〕220号),决定按合同价款的2.5%罚款。

(三)质量问题整改彻底,全面消除了质量安全隐患。该桩基质量问题出现之后,湖州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立即责令该工程的桥梁工程全部暂停施工,由项目实施单位牵头制定质量隐患排查整改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后,对全线桥梁桩基的施工质量进行了全面排查、彻底整改,全面消除了工程质量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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