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州市“信用交通宣传月” 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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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局法规处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交办政研函〔2021〕1671号)和《2021年浙江省“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营造诚实守信氛围,推动我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其中11月18日为全市“信用交通宣传日”。
二、宣传主题
以“诚实守信,一路畅行”为主题,采取全方位、多角
度、融媒体形式,全面展示湖州交通信用体系建设新进展,在全行业营造共建共治共享、加快推进信用交通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安排
1.全景展现信用交通政策及建设成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交通运输部、浙江省及省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以数读图解、短视频等形式展示湖州信用交通制度体系,重点解读今年新出台的省、市信用建设“十四五”规划及相关实施方案,系统梳理、全面展示近一年来全市交通运输各领域、各环节信用体系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效。(局法规处、局宣教中心;各区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执法队、局属管理中心)
2.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数说信用交通”、“信用+”工程报道。深入报道今年开展交通工程信用评价专项整治和道路运输、港航管理等领域专项整治中运用信用手段的典型案例。结合数字化改革,展示湖州交通数字信用的新发展、新变化、新态势,深入报道各领域、各部门信用交通数字化应用场景。深入报道运用信用手段让诚信主体更多享受交通出行和运输物流优惠便利的创新举措,宣传各地各部门在客运、物流等领域实施“信用+”工程,推广“信易行”“信易贷”“信易保”等方面的探索实践。(局法规处、局建管处、局政务处、局科信处、局宣教中心;各区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执法队、局属管理中心)
3.广泛开展“一分钟谈信用”活动。各单位组织行业管理人员,邀请信用办、企业及院校相关研究人员深入开展“一分钟谈信用”互动交流活动,交流行业上下推进信用交通建设的思考和实践,并按要求收集视频素材上报市局。(各区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执法队、局属管理中心)
4.组织实施“信用交通进企业”解难纾困活动。各单位主动走进企业,介绍信用政策措施,了解企业诉求,采取“你问我答”形式,梳理解答一批企业关心、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共性问题,引导行业从业人员和市场主体“知信守信”。(各区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执法队、局属管理中心)
5.集中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日”活动。确定11月18日为全市“信用交通宣传日”,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在当天面向公众开展至少1项“信用交通”主题宣传活动,走进“车、船、机、路、港、站”,发起“诚实守信,一路畅行”倡议,引导各类企业和司乘人员依法诚信办事、安全作业、文明出行。注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融合,通过网络直播、主题海报、宣传标语等方式,线上线下同发力,增强信用交通宣传的覆盖面和感染力。(各区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执法队、局属管理中心)
6.组织开展“四亮”行动。行政服务窗口、综合执法队伍、生产服务部门组织开展信用交通“四亮”行动,主动向行动服务相对人、企业客户等“亮”活动主题、“亮”服务承诺、“亮”诚信制度、“亮”监督渠道,增强干部群众对信用交通的体验感认同感。(局政务处;各区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执法队、局属管理中心)
7.全方位宣传诚信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宣传各领域诚信企业、诚信模范,加强对诚信履职、诚信经商、诚信为民等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讲好诚信故事,弘扬诚信文化。要求每个单位至少上报一则诚信典型报道。(各区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执法队、局属管理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做好统筹谋划和组织实施,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部门,确保活动组织实施到位,高质量完成相关宣传任务。
(二)务求宣传实效。各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综合运用全媒体方式、大众化语言制作短视频、公益广告、海报图片等宣传产品,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群众、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加强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切实增强宣传感染力和活动实效性。
(三)及时报送材料。各单位要及时梳理总结信用交通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积极对接交通行业和当地相关媒体,制作多种形式的宣传产品,并及时报送市局法规处,市局将择优向省厅推送宣传。“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对各单位的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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