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交通运输部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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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机关党委,国家邮政局机关党委,部属各单位党组织,部内各司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党组织: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表率示范作用,充分展示交通运输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取得的丰硕成果,推动形成见贤思齐、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从党的百年伟大奋斗历程中汲取前进的智慧和力量,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奋进、攻坚克难,以昂扬姿态奋力加快建设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交通强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经部党组同意,在今年“七一”前开展2021年交通运输部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
一、范围
部管国家局(直属)机关党组织及正式党员,部属各单位、部机关各司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党组织及正式党员。
二、数量
评选表彰指导性计划为优秀共产党员20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0名,先进基层党组织100个(具体指导性计划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条件
评选表彰的个人和党组织应符合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新时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新标准、新要求;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当好“三个表率”。
(一)优秀共产党员:应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政治信仰坚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应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务工作的思路新、方法好、有成效,作出显著成绩,具有较强的政治担当和较高的党建工作业务水平。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应模范履行职能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组织生活经常严肃认真、教育管理监督党员严格规范、团结宣传凝聚服务群众有力到位,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发挥作用突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获得省部级荣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和显著成绩的,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模范机关创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在2020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党员、党组织书记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中评为“优秀”的,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党组织、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均应优先考虑。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在处分影响期内,不得推荐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受纪律处分仍在影响期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5年内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党组织,不得推荐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四、程序
(一)推荐。各单位党组织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和党组织进行推荐,逐级研究提出推荐对象。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一般应为处级及以下干部职工【推荐党(总)支部书记作为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的不受级别限制】,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适当考虑基层一线、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比例。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包括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重点是党支部。
(二)考察。各单位党组织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按照条件,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征求纪检监察机构和信访等相关部门的意见。考察合格后,召开会议集体研究,提出建议表彰对象,并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审核。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部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对各单位党组织提出的建议表彰对象进行审核评选,并征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同级纪检机构意见。符合条件的,提请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确定为拟表彰对象。
(四)公示。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表彰。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作出表彰决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得表彰的个人颁发证书、奖章和奖金;对获得表彰的党组织颁发证书、奖牌。奖金从留存党费中列支,部直属机关范围内获得表彰的个人,由部直属机关党委发放奖金,其他获得表彰的个人,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所在单位党委发放。
五、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有序实施。要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先进典型,更好发挥先进典型的作用。
(二)坚持质量标准。要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群众路线,保证工作质量和效果。
(三)做好材料报送。请各单位党组织于2021年6月1日前将推荐考察情况、建议表彰对象名单和有关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格式见附件2、3、4)报至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部管国家局(直属)机关党委、部属各单位党委(党组)在组织做好推选上报工作的同时,也可结合实际开展本单位本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部海事局、长航局、救捞局、中国船级社党委(党组)负责本系统有关推选上报工作。
按照《交通运输部系统建设模范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试行)》,交通运输部系统建设模范机关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纳入部系统“两优一先”评选表彰统筹进行,有关具体要求另行部署安排。
联系人:张媛、晏开济
电 话:010-65293149、65293064
传 真:010-65293149
邮 箱:zhanghy@mot.gov.cn
附件:1.评选表彰指导性计划名额分配表
2.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3.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4.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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