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方佳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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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局组人处
局属局管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方佳明同志任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党委委员、副队长(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同级干部待遇),免去湖州交通技师学院(湖州交通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周燕强同志任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党委专职副书记,免去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童燕同志任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纪委书记;
林春辉同志任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同级干部待遇),免去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党委委员职务;
王建锋同志任市港航管理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免去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职务;
宋国琴同志任市港航管理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同级干部待遇);
许兆婷同志任湖州交通技师学院(湖州交通学校)纪委书记;
平平同志任湖州交通技师学院(湖州交通学校)党委委员、副院(校)长,免去市交通规划设计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马贵根同志的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的党委委员、副队长职务。
免去吴大鹏同志的市港航管理中心的党委委员、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湖州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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