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500002564301Y/2025-1010321397 | 成文日期: | 2025-07-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省主导高速公路经营性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指引》等文件规定及项目特许权协议要求,项目实施机构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湖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会同有关部门、专家及第三方咨询机构开展了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特许经营项目2024年度建设期绩效评价工作。经综合评议,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特许经营项目2024年度绩效评价得分为95.0分。
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29日起至2025年8月5日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572-2129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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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29日